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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南区人民政府在那里?
巴南区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大道6号行政中心1号楼20-23层
重庆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址
我想反应一些问题,但是没有网址.谁能给我一个关于这方面的网址… 我想反应一些问题,
但是没有网址.
谁能给我一个关于这方面的网址
http://bn.cq.gov.cn/index.asp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cn/
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
我也不知道是哪个网站,你自己去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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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政府到艺术学院巴南校区自驾距离
大渡口区政府到艺术学院巴南校区自驾距离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公交线路:轨道交通2号线 → 轨道交通3号线 → 911路,全程约21.6公里
1、从大渡口区人民政府步行约730米,到达大渡口站
2、乘坐轨道交通2号线,经过8站, 到达鱼洞站
3、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经过2站, 到达鱼胡路站
4、步行约320米,到达龙洲湾枢纽站
5、乘坐911路,经过4站, 到达桂花湾站
6、步行约80米,到达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治主城区非法营运车辆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
一、凡在本市主城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内从事出租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通告。二、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未持有市客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在主城区内营运的“面的”车或摩托车(两轮、三轮和轻便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及其他非法出租客运车辆,在取缔之列。三、出租客运车辆的发展权在市人民政府。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主城区内任何地区、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审批出租客运车辆,已审批的应自查自纠,停止营运,全部取缔。四、在主城区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市客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并严格遵守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五、禁止主城区外的出租客运车辆在主城区内驻地营运。六、禁止任何单位、个人用摩托车(两轮、三轮和轻便摩托车)或残疾人专用车从事载客营运。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事客运的“面的”车,必须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线路经营,严禁跨线营运;禁止未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的“面的”车从事客运。八、违反第三条规定擅自审批出租客运的,由监察机关会同客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清理,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九、违反本通告第四条规定的,由市客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客运管理机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十、违反本通告第五条规定的,由市客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客运管理机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十一、违反本通告第六条规定的,由市客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客运管理机构或有关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部门,对行为人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残疾人从事营运的,处以警告,责令其停止营运,并处以200元罚款。
(二)非残疾人从事营运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十二、违反本通告第七条规定的,由市客运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客运管理机构或行为发生地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部门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十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同时违反公安、地税、物价、工商等法律法规,公安、地税、物价、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相应规定一并处罚。十四、市客运行政管理部门可对非法营运车辆采取滞留强制措施,采取滞留强制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被滞留车辆当事人承担。十五、市民应自觉维护出租客运市场秩序,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客运的人和事,有关部门为举报人保密。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300元奖励。
举报电话:63864421(重庆市社会客运管理处)
67871530(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十六、本通告所称市客运行政管理部门是指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市交通局。市客运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客运管理机构是指重庆市社会客运管理处和重庆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十七、本通告自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日起施行。
2号线地铁到渔洞终点站到巴南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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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数据来源扩未判资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公交线路:轨道交通3号线,全程约6.6公里1、从鱼洞乘坐轨道交通3号线,经过3站, 到达学堂湾站
2、步行约840米,到达巴南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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